
关于对2024年未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用人单位进行补审的通告
来源:河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日期: 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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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关于延长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时间的函》有关要求,请2024年未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用人单位,到当地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地点进行集中现场补审,补审期为2024年12月11日至20日。
特此通告。
附件:全省各地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地点及咨询电话.docx
河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