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伤残发生、减轻残疾程度,促进预防、治疗、康复有机结合,保障伤病残等人群基本康复医疗服务需求,今年,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残联等六家部门联合开展康复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作,在全省积极构建以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组成的连续性康复医疗体系,形成住院康复、日间(门诊)康复、居家康复紧密结合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
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按照“优化布局、分级诊疗、提高质量、持续发展”要求,通过新建或改扩建方式,确保每市至少有1-2所达到二级标准康复医院,各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3-5张康复病床并配备必要的康复设施设备。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市级康复医学中心建设,配备一支包含全科医师、康复治疗师等在内的骨干医疗队伍。建立市县两级专家库,培养一批康复医学和康复治疗专业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组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康复专业队伍,开展全员培训,帮助其掌握常用的康复评定技术和康复治疗、康复护理等技术。在全省开展社区康复示范机构创建活动,选定50个社区卫生中心、乡镇卫生院作为候选机构,为辖区内残疾人提供康复需求筛查、康复训练、辅具适配等服务。充分发挥中医优势,鼓励中医类别医师从事康复服务和临床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康复理论和技术。持续加强投入与管理。强化政府办医主体责任,通过统筹现有资金保障渠道,加大对公立康复医疗机构倾斜力度。通过技术支持、对口支援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完善康复医疗服务规范化管理和持续改进为核心的质量控制体系,逐步提升全省康复医疗服务能力。